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高丽云非常重视您在网上注册会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您使用服务时发生的所有个人信息。
本公司遵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等相关法律》,根据信息通信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告知会员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被利用,并采取何种措施。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政府方针变更、内部新服务追加及公司政策变更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变动事项在网站首页公开,让会员随时可以确认。

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顺序如下。

  1. 1.个人信息的同意、收集方法、收集项目及使用目的
  2. 2. 目的以外的使用及对第三方的提供及共享
  3. 3.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限
  4. 4.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
  5. 5.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阅览及更正
  6. 6.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
  7. 7.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8. 8. 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性对策
  9. 9.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10. 十、征求意见和处理投诉
  11. 11.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12. 12. 确认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所在
  13. 13.根据政策变更的公告义务


1.个人信息的同意

高丽云虽然没有加入会员,但是因为预约需要接收个人信息。 这时为了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使用语音留言板。
进行预约及其他活动时收到的个人信息有姓名、身份证号、ID、Password、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笔名、职业等。

姓名、 身份证号、 ID、 Password、 笔名
- 适用于限制性实名制和使用服务的本人确认程序
- 个人信息保护(使用笔名)

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职业
- 服务的履行
- 其他新服务
- 使用主页服务及其他业务服务

2. 目的以外的使用及对第三方的提供及共享

 高丽云原则上未经会员同意,不得向外部提供、共享个人信息。 但是,根据提供更好的服务的需要,向合作公司或合作企业提供会员的个人信息或与合作公司或合作企业共享时,事先得到会员的同意,其使用范围也在告知范围内进行管理。下列情况根据相关法令及规定, 例外

ㄱ. 依法依规办理合法手续的
六、以调查为目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调查机关提出要求时。
二、为履行提供服务的费用结算、商业交易等不得已需要追加信息时
R. 为制定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必要时以无法辨认的形式加工提供特定个人时
m. 金融实名交易及秘密保障相关法律、信用信息利用及保护相关法律、电气通信基本法、电气通信事业法、地方税法、消费者保护法、韩国银行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b. 根据《电信基本法》等其他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提出要求时


3.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限

原则上,会员的个人信息在作为会员接受高丽云服务(www.kmtc.co.kr)期间,由总公司持续拥有,用于提供服务。
另外,个人信息收集目的或获得目的达成时,根据商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定有必要保存时除外。

4.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

考虑顾客在特殊情况下要求消灭个人信息时和达到个人信息收集或提供的使用目的时,收集的个人信息将通过无法播放的方法从个人信息DataBase、备份文件中完全删除,处理为任何用途都不能阅览或使用。

5.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阅览及更正

高丽云会员及会员的法定代理人可随时直接查询或修改已登记的个人信息,并可解除加入。 欲阅览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时
可以删除或要求删除已进行的预约或活动。
或者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
根据会员的要求,解除或删除的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的拥有及使用期限"进行处理,并处理为不能以其他用途阅览或使用。 另外,您要求更正个人信息错误时,在完成更正之前不使用该个人信息。

6.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

高丽云使用的是储存会员信息并随时查找的"cookie" Cookie是网站向您的计算机浏览器(如Netscape、Internet Explorer)传送的少量信息,存储在您的计算机硬盘中。 Cookie会识别你的电脑,但不会个人识别你。

使用、运营的目的
- 分析会员和非会员的连接频率或访问时间等,掌握用户的喜好和关心领域
- 作为以会员为中心的服务改编、目标(target)营销改良化资料。
- 用于提供会员感兴趣的新闻、股票项目等个性化服务。
- 寻找会员的电脑,无需输入根据服务连接的姓名等追加信息即可提供服务。

拒绝使用 cookie
会员对曲奇有选择权。 您可以通过调整浏览器中的选项来允许 cookie,或者在每次保存 cookie 时检查 cookie,或者拒绝保存所有 cookie 。
但是,如果会员不允许使用网络浏览器的cookie,那么在提供考虑的服务使用上可能会受到技术限制。  

设置方法的例子)

 * 使用Internet Explorer时
1. 浏览器上端 [工具] 菜单 > [互联网选项]
2. [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设置


7.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高丽云指定了负责收集个人信息意见和处理不满的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如有有关个人信息的咨询事项,请联系以下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我们会迅速、充分地答复您的咨询事项。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如下。

姓名 : 朴镇生
所属 / 职位 : 情报战略组/组长
E-mail : jinsaeng@kmtc.co.kr
电话 : (02) 311 - 6038
Fax : (02) 6008 - 8006
 

8. 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性对策

高丽云在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为确保个人信息不丢失、被盗、泄露、变造或损坏,正在研究以下技术对策。

1) 您的个人信息由密码保护,加密文件及传输数据或使用文件锁定功能(Lock),重要数据通过单独的安全功能保护。
2) 高丽云正在利用杀毒软件采取措施,防止电脑病毒造成的损失。 疫苗程序定期更新,如果突然出现病毒,疫苗出来后立即提供,防止个人信息受到侵害。
3) 高丽云采用利用密码算法,安全传送网络上个人信息的安全装置(SSL或SET)。
4) 用户信息由密码保护。 只有公司具体允许的系统管理员和本人才能修改/删除。 所以密码不能告诉第三方。
公司相关人士与服务无关,在电话上或电子邮件上不要求个人信息或ID密码。 在公共场所使用电脑或和他人一起共享电脑时,不要设定密码自动储存,完成工作后请采取退出(Log-out)并终止网络浏览器的个人信息保护必要措施。
5) 通过网络服务上的公告栏或e-mail、其他方法,无论用户有意还是无意,自发提供的个人信息有可能被他人收集加工恶意利用,在寻找用户时登记的个人信息有可能被他人收集加工恶意利用。 高丽云对那样公开的个人信息不负责。


9.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高丽海运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可以委托外部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1)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会提前告知您。
2)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将通过委托合同等,明确规定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指示、保密个人信息、禁止向第三方提供及事故时的责任负担等,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保管该合同内容。


十、征求意见和处理投诉


高丽云正在开设一个窗口,您可以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不满。 对个人信息有不满的人,请向高丽云的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提出意见,受理后立即采取措施,通报处理结果。 另外,对个人信息侵害的举报吗?如果需要咨询,请咨询信息通信部下属的公共机关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KISA)内的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电话:无国号1336
- E-mail: privacy@kisa.or.kr
- URL : http://www.1336.or.kr


11.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为了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申请加入会员时,必须得到法定代理人(父母)的同意。 因此,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能随意向他人发送有关自己的信息,在发送之前必须得到法定代理人(父母)的许可。 高丽云不与他人或企业共享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信息,不向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发送广告邮件

12. 确认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所在

对于以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列举的事项以外的方法,个人信息泄露、侵害第三方的事项,公司不承担责任。

13. 政策变更的公告义务

该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于2007年10月26日修改,法令?根据政策或保安技术的变更追加内容吗?如有删除或修改,将在实行变更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至少10天前,通过考虑网站公布变更理由及内容等。 

第2章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利用目的


1. 高丽云为注册会员的顾客提供e-Booking、e-B/L Check等多种便利的网络服务,正在收集个人信息。 高丽海运可以根据收集的信息,通过多种方式(电话、指南、邮件等)提供服务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

甲. 会员信息管理的目的
: : 根据会员制服务使用及限制性本人确认制,本人确认、个人识别、防止非认可会员非法使用和使用、确认加入意向、防止未满14周岁儿童加入、为调解纠纷保存记录、处理不满等信访处理、告知事项传达
乙.新服务开发及市场营销,用于本公司广告
: 开发新服务及提供量身定做型服务,根据统计学特性提供服务,刊登本公司广告,确认服务的有效性,提供活动及广告性信息,掌握连接频率,对会员的服务利用进行统计


2. 高丽云以用户为对象,为提高相关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收集可识别用户的个人信息,可用于定制服务、e-Booking、e-Shipping Instruction、e-Delivery Order等。

3. 高丽云以通过服务器的日志文件或其他问卷调查等获得的个人信息为依据,研究用户的行为方式、关心事项、必要内容等,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务。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施行日期:2001-01-02
变更执行日期:2007-10-26